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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14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3 年 6 月 1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申万秋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30 名 , 代 表 有表 决 权股份
119,027,4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4294%。其中: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 名,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87,441,9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96%;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22 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1,585,5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32,835,38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53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49,84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17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31,585,5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3598%。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9 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424,4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34%;反对
589,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56%;弃权 13,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32,4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636%;反对
589,8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965%;弃权 13,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表决结果:通过。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18,116,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45%;反对
898,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45%;弃权 13,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24,2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50%;反对
898,0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51%;弃权 13,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表决结果:通过。

    3、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18,424,4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34%;反对
589,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56%;弃权 13,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32,4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636%;反对
589,8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965%;弃权 13,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表决结果:通过。

    4、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18,116,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45%;反对
898,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45%;弃权 13,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24,2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50%;反对
898,0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51%;弃权 13,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表决结果:通过。

    5、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18,116,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45%;反对
898,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45%;弃权 13,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24,2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50%;反对
898,0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51%;弃权 13,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18,762,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73%;反对
22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7%;弃权 38,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70,2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26%;反对
2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13%;弃权 38,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0%。
    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18,116,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45%;反对
5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96%;弃权 375,98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24,2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50%;反对
5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99%;弃权 375,98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1%。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18,116,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45%;反对
5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96%;弃权 375,98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24,2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50%;反对
5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99%;弃权 375,98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1%。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18,116,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45%;反对
5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96%;弃权 375,98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24,2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50%;反对
5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99%;弃权 375,98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汪华、薛祯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