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9-27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兰信”)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
次会议。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
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
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现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2022 年下半年因被相关国家实施采购限制对短期经营的直接冲击,公司全
资子公司深圳欧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特海洋”)未能完成 2022 年
度业绩承诺,经相关方协商一致,将欧特海洋的业绩承诺由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 2,805.34 万元、3,262.66 万元和 4,091.58 万元变更为 2020 年、
2021 年和 2023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5.34 万元、3,262.66 万元和 4,517.31 万元,其中
2023 年业绩承诺相比原 2022 年业绩承诺增加 10.41%,此次业绩承诺调整完成后
不得再次变更承诺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申万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北京市
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第 1 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申万秋回避表决。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3.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2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
发展,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
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含 14 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且不低于
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
量为 214.29 万股至 428.57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 0.30%至 0.5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
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已使用的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已使用的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
管理层决定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7 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