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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平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6-09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17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于2023年6月8日14:30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6月2日以邮件等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监事会成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文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本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
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吕文辉、
涂三明、李惠、吴彪、李春枚、鞠保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
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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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上披露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吕文辉、
涂三明、李惠、吴彪、李春枚、鞠保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至本激励计
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项;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各行权期内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
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相关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
票期权行权/注销手续;

    6、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
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项,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
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之
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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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吕文辉、
涂三明、李惠、吴彪、李春枚、鞠保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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