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23096 债券简称:思创转债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 网 络投 票的 具体 时间 为 :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 ,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09:15 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联席董事长朱以明先生 鉴于公司董事长章笠中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联席董事长朱以明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25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8,543,39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 份后的总股本 830,303,126 股,下同)的 15.48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1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5,518,81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91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3,024,58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8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系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计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024,58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2,976,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93%;反对 74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0%;弃权 4,82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457,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594%;反对 74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37%;弃权 4,82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7.0069%。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2.00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2,976,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93%;反对 74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0%;弃权 4,82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97%。 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457,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594%;反对 74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37%;弃权 4,82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7.0069%。 3.00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2,976,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93%;反对 74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0%;弃权 4,82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457,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594%;反对 74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37%;弃权 4,82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7.0069%。 4.00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2,976,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93%;反对 74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0%;弃权 4,82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457,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594%;反对 74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37%;弃权 4,82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7.0069%。 3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791,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48%;反对 7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272,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249%;反对 7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796,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90%;反对 74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277,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664%;反对 74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798,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03%;反对 745,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4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279,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786%;反对 745,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798,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03%;反对 745,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279,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786%;反对 745,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796,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90%;反对 74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277,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664%;反对 74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