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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码视讯: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06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
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及有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年5月5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
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
   (3)公司确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5 日,并同意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8.08 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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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张任军 龙彧 顾奋玲
                                          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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