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5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议案及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独立董事:张任军 龙彧 顾奋玲
2023 年 8 月 2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