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关于调整东莞创群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方案的公告2023-08-23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3-069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东莞创群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由孙公
司东莞市创群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创群”)建设的东莞创群智能
制造项目的投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项目投资方案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建设东莞创群智能制造项目及提供项目贷款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
孙公司东莞创群根据高端智能装备业务需要,拟在自有土地上投资建设东莞创群
智能制造项目,为公司未来产能搬迁与提升做准备。项目投资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莞创群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实施主体:东莞创群;
(三)项目建设地点:东莞市沙田镇西大坦村;
(四)项目建设用地:“粤(2020)东莞不动产权第 0119697 号”地块面积
为约 13.05 万平方米的项目建设用地;
(五)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 18 亿元(人民币,下同),具体根据项目建
设规划和需要,分期投入;
(六)资金来源:主要通过自有资金和项目贷款方式筹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2020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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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东莞创群智能制造项目及提供
项目贷款授信担保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项目实施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已建设完成 6 栋建筑,其中 3 栋厂房、2 栋宿舍和
1 栋设备用房,总占地面积约 2.7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11 万平方米,总投入
约 3.68 亿元。
三、项目调整计划概述
(一)项目调整的内容
公司本次计划对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如下:
1、项目建设用地:由 13.05 万平方米变更为 5.07 万平方米,减少部分土地
公司均未开始建设,由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收回;
2、项目投资总额:由于项目建设用地减少,资金投入需求减少,公司计划
将项目投资总额由 18 亿元变更为 7.2 亿元。前期累计已投入 3.68 亿元,剩余部
分东莞创群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项目建设地点等其他项目建设相关内容未发生变化。
(二)项目调整的原因
目前,公司及所在的行业及下游市场均面临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内外部挑
战,公司结合外部客观环境及当前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为了更合理地配置
公司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更聚焦于公司经
营目标的实现,做出本次调整。后期将视公司及行业发展情况推进相关项目的建
设。
四、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东莞创群本次项目投资方案调整系结合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及公司现阶段发
展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首先,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适
时调整项目投资方案,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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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本次项目调整后,公司将资金优先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研发等其他关键领
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利于公司发展;此
外,除东莞基地外,公司近年来先后在苏州、宜宾、湖州分别布局的产业基地均
已建成并投产,本次项目投资方案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项目投资方案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
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次项目方案调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经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为满足原项目投资方案的资金需
求,2020 年 9 月 25 日,东莞创群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
订 80,000 万元的授信合同,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劲胜精密电
子组件有限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借款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全部归还,相关利息费用已全部支付,相关担保关系已解除。
六、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东
莞创群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关于东莞创群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方案的调整,系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公
司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做出,能够有效整合公司资源,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会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将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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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于东莞创群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方案调整的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能够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司资源,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东莞创群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方案的相
关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东
莞创群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本次关于东莞创群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方案的调整,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
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且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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