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3-03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 135 号,公司办公大楼七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名, 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95,954,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40.019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 代表股份 589,452,7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5828%;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名,代表股份 6,501,3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366%。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股 5%以上(含持股 5%)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名,代表股份 7,641,3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131%。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通过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2,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39,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3.4371%;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16%;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2,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39,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3.4371%;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16%;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2,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39,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3.4371%;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16%;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2,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39,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3.4371%;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16%;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2,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39,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3.4371%;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16%;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2,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39,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3.4371%;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16%;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1,637,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56%;反对 4,30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6%;弃 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324,3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43.5051%;反对 4,30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3536%;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286,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936%; 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35%;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39,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3.4371%;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16%;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季伟、季维 东回避了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申请租赁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286,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936%; 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35%;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39,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3.4371%;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16%;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季伟、季维 东回避了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8,286,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936%; 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35%;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39,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3.4371%;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16%;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季伟、季维 东回避了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1,637,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56%;反对 4,30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6%;弃 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324,3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43.5051%;反对 4,30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3536%;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2,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39,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3.4371%;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16%;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2,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39,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3.4371%;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16%;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5,452,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3%;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139,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3.4371%;反对 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216%;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澍颖律师、孙烨婷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 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签字页》;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