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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通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2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通灵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义                     联系电话:18610352227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庆龄                   联系电话:1582186231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
                                         更正,根据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认定标准,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中存在重大缺陷。



                                     1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事前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的审计报
                                        告(大华审字[2023]001260号),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31,274.39万元,2022年国
                                        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供求关系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持续走弱,因而公司产品销售未达预
情况                                    期,工程总包项目实施进度放缓。

                                        金通灵目前正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对以前年度更
                                        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全面
                                        审计后净利润有可能进一步下滑;


                                    2
    2、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的审计报
    告(大华审字[2023]001260号),由于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影响公司2021年
    期初未分配利润-468,114,213.79元,影
    响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536,022,937.26
    元。

    具体情况已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的公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
    说明》中进行了披露。

    金通灵目前正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对以前年度更
    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全面
    审计后相关数据可能会有相应调整,
    不排除会进一步披露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存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可能性;

    3、报告期内,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
    行更正,根据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
    陷认定标准,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中存在重大缺陷;

    4、原实际控 制人季伟 因在2017年 12
    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运能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过程中,与上海
    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滚


3
                                        石投资有限公司、五莲汇利财务咨询
                                        管理中心等签署相关协议引起民事纠
                                        纷 , 其所 持有 的公 司股 份 50,000,000
                                        股及其他相关资产被冻结。

                                        对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进行持续关注,并督促上
                                        市公司积极整改、保证信息披露的及
                                        时性。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并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后续进展。保荐
                                        机构将督促公司落实加强内部控制的
                                        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治理制度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保荐机构对金通灵2022年度内部控制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意见
                                        金通灵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
                                        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前期会
                                        计差错进行更正,公司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中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
                                        司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
                                        差错进行错报更正,根据上述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在

                                    4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中存在
                                       重大缺陷。在前期差错会计更正中发
                                       现公司存在通过关联方代客户回款的
                                       情形,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的认定标准,认定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不构成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的审计报
                                       告(大华审字[2023]001260号),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31,274.39万元,2022年国
                                       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供求关系
                                       持续走弱,因而公司产品销售未达预
                                       期,工程总包项目实施进度放缓;

                                       金通灵目前正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对以前年度更


                                   5
    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全面
    审计后净利润有可能进一步下滑;

    2、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的审计报
    告(大华审字[2023]001260号),由于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影响公司2021年
    期初未分配利润-468,114,213.79元,影
    响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536,022,937.26
    元。

    具体情况已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的公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
    说明》中进行了披露。

    金通灵目前正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对以前年度更
    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全面
    审计后相关数据可能会有相应调整,
    不排除会进一步披露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存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可能性;

    3、报告期内,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
    行更正,根据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
    陷认定标准,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中存在重大缺陷;

    4、原实际控 制人季伟 因在2017年 12
    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运能能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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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过程中,与上海
                                         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滚
                                         石投资有限公司、五莲汇利财务咨询
                                         管理中心等签署相关协议引起民事纠
                                         纷 , 其所 持有 的公 司股 份 50,000,000
                                         股及其他相关资产被冻结。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进行
                                         持 续 关注 , 并督 促上 市 公司 积极 整
                                         改、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保荐机
                                         构将督促公司进行整改并密切关注相
                                         关事项后续进展。保荐机构将督促公
                                         司落实加强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建
                                         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4月2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案例对如下内容进
                                         行 了 重 点 讲 解: 1、 公司 内 部 治理 ;
                                         2、上市规则对公司内部治理的要求;
                                         3、 董 监 高 、主 要 股 东违 规 行 为的 处
                                         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中存在
                                         重大缺陷,谨慎开展投资活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7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尽快
                         过往年度会计差错更正
                                                完成相关事项的自查和
                         等相关事项。
                                                公告。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期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落实
执行                     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根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的整
                         据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 改措施,建立健全并有
                         缺陷认定标准,公司在 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同
                         的执行中存在重大缺 时提请投资者密切关
                         陷。                   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保 荐 机 构 将 持 续 履 行持
                         公司通过关联方代客户
                                                续 督 导 义 务 ,督 促 上 市
                         回款。
                                                公司严格规范运作。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无                    不适用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8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经营业绩下滑。        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
况)                                             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公司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
                                   是                  不适用
争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义                       陈庆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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