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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通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6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真审查了申志刚先生的教育背景、
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需的
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和协调能力,具备相应任职岗位的资格和能力,符合
公司发展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申
志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马   娟(签字):


             朱雪忠(签字):


             赵钦新(签字):




                                                    202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