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4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3-108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 6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李雪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玻璃”)
及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型材”)分别向广州旷视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旷视”)借款 5,000 万元、1,000 万元。同
意吴江玻璃、苏州型材与广州旷视及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
团”)签署《担保合同》,约定由欧昊集团以其持有的 600 万股公司股票为前述
总计 6,000 万元的借款向广州旷视提供质押担保。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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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雪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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