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2-18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3-132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雪峰先生及关联监事姜云库先
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资产状况,公司与控股
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签
署了《债务豁免协议》。欧昊集团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免除公司对其债务合计人
民币 335,850,000.00 元的偿还义务。双方就标的债务豁免事宜不存在任何争议或
纠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4,016,826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1%,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欧昊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债务
豁免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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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85 号 701 房(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张栋梁
注册资本:9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MDXW94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10 日
实际控制人:张栋梁
股权结构:
佛山市顺
德区健实 富英喜贸 广东峰泽
广东亨至 广东赫图
张栋梁 企业资产 易(深圳 九邦投资
企业管理 投资管理
管理有限 )有限公 管理有限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司 公司
63% 20% 7% 6% 2.5% 1.5%
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住房租赁;财务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网络技术服务;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法律咨询
(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个人商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金属制品销售;贸易经纪;国内
贸易代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金属结构销售;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企业总部管理;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
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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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半导
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太阳
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
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
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住宅室内装
饰装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欧昊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欧昊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 总资产 1,851,572.27
度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 净资产 888,359.01
计)
营业收入 670,435.41
净利润 14,519.50
欧昊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欧昊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债务豁免构成关联交易。欧昊集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
免除公司对其债务合计人民币 335,850,000.00 元的偿还义务,系控股股东支持公
司经营发展,属于公司单方面获益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债务豁免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 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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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双方关系:甲方系乙方的控股股东。
2、标的债务:乙方对甲方的债务本金合计 335,850,000.00 元。
3、债务豁免:甲方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免除乙方对甲方上述标的债务
合计人民币 335,850,000.00 元的偿还义务。上述甲方免除乙方的标的债务,双方
约定计入乙方资本公积科目。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标的债务豁免事宜不存在任何争
议或纠纷。
4、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豁免公司债务,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
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豁免的债务金额将计入资本公积,增加
的资本公积将有利于增厚公司的净资产水平,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
结果为准。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1、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
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22.66 万元(不含借
款)。
2、公司累计向控股股东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截至披露日借款
余额为 84,368.38 万元(包含本次豁免债务金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产生的利
息为 3,705.67 万元(该利息将被免除)。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债务豁免有利于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改善公司整体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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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债务豁免有利于解决
公司债务问题,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债务豁免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债务豁免有利于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改善公司
整体财务状况,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债务豁免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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