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23-026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忠先生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上 午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湛江吴川市黄坡镇(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大道6号公司一 号会议厅。 (5)召开方式: 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1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32,580,8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0.51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22,072,5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19.59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0,508,37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2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10,508,37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92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10,508,37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270%。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人 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提案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2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2%;反对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2,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598%;反对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2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231,72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2%;反对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2,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598%;反对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3.00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2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2%;反对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2,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598%;反对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4.00 《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2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2%;反对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2,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598%;反对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2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2%;反对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2,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598%;反对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6.00 《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1,385,47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99.4860 % ; 反 对 1,19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312,97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88.6243 % ; 反 对 1,19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75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70,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14%;反对8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852%;反对81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提案8.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70,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14%;反对8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852%;反对81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70,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14%;反对8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852%;反对81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10.00 《关于公司办理2023年度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70,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14%;反对8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852%;反对81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提案11.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70,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14%;反对8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852%;反对81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优度律师事务所的许华仁律师、刘鹏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优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