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3-08-28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
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在 2023 年半年度内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贯彻实施 2023 年上半年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担保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资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相关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梁金华 杨雅莉 李亚光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