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16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
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借款年化利息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
利率,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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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金华 杨雅莉 李亚光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