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部门规章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同意 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 车得福、高建伟、刘松源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