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牧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制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2023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履行了
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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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3,500 万元,
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新疆泉牲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2,500 万元;
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山云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1,000 万元。
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
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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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陈建国 宋 亮 王东盛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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