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代码:300107 证劵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至2023 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南大道8号建新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守琛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 1 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和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授 权 代 表 共 16 人 , 代 表 股 份 259,861,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099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 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1,432,70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259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58,492,15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511%;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人, 代表股份1,36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反对 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5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反对 2 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5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反对 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5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反对 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5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反对 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5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反对 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5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反对 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5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朱守琛先生、陈学为先生、黄吉芬女士、朱泽 瑞女士、朱秀全先生、徐光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4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8.01 选举朱守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2 选举陈学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3 选举黄吉芬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4 选举朱泽瑞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5 选举朱秀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6 选举徐光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李胜楠女士、张先中先生、张兰丁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9.01 选举李胜楠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02 选举张先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03 选举张兰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孙维政先生、王秋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0.01 选举孙维政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2 选举王秋生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结论如下: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