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顺网科技: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提请董事会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23-05-08  

                                                    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提请董事会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8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勇先生送达的《关于提请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华勇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
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关于提名华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关于
提名樊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
    二、提案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勇先生持有公司233,592,438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64%,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
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临时提案的内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结合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提请公司董事
会将本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提名华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邢春华女士、李德宏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华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候
选人自查,其符合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目前,华勇
先生已出具书面承诺,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符合任职条
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华勇先生已对本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本人符合担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各项任职条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本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勇先生简历如下:
    华勇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浙江省杭州电信局,从事新技术开发工作,分别
获得国家科委科技进步三等奖,邮电部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
奖、三等奖等。2005年7月创办杭州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目前,华勇先生持有公司233,592,4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4%,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
    3、关于提名樊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邢春华女士、李德宏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樊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候
选人自查,其符合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目前,该候
选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及符合任职条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华勇先生已对该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提供的详细资料进行了核查,
认为该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各项任职条件,提请公
司董事会将本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樊星先生简历如下:
    樊星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信息
与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博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
理硕士。曾就职于杭州天地灵通科技有限公司、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斯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至2022年期间历任北京聚乐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杭州多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杭州铜板街互
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裁,北京数码通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钉钉
(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捷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截至目前,樊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
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
度的要求。
     四、其他说明
     因华勇先生属于“董事、监事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况,其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聘
 任理由如下:
    1、华勇先生于2022年6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
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核查,华勇先生任期届
满离任后至今,具体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
                         2023/1/9      10.8659     1,109,400         0.1624
                         2023/1/6    10.7840           709,500       0.1038
                         2023/1/5      10.8441     1,383,700         0.2025
            集中竞价
                         2023/1/4      10.8693         700,300       0.1025
                        2022/12/28     10.3231         160,000       0.0234
  华勇                  2022/12/21     10.1058         600,000       0.0877
                            小计                   4,662,900         0.6823
                         2023/1/9       9.16       2,309,148         0.3379
            大宗交易     2023/1/6       9.25       3,878,176         0.5676
                        2022/12/21      8.73       3,829,100         0.5599
                            小计                  10,016,424         1.4654
                     合计                         14,679,324         2.1477
    注:①截至2022年1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694,287,24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内股份余额为10,370,858股,即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总
股本为683,916,382股,上述2022年12月21日和2022年12月28日的减持比例按照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截至2023年1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
694,287,24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10,985,858股,即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为683,301,382股,上述2023年1月4日至2023
年1月9日的减持比例按照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

    2、华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勇先生熟悉公司发展历程
及公司各项业务,且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
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
要,拟再次提名华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