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9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核,樊星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
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三、经审核,樊星先生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者行业知识,能够胜任
所聘任的职务,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同意聘任樊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陈旭虎、张美华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