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3-4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进展情况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2023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二〇二二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73,700 万元,其中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71,300 万元,为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402,400 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即此前已与各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但主借款合同 尚未履行完毕的额度)、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具体期限以签订的担 保协议为准,最长不超过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为提高子公司融资业务的办理效 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 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机”)向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2,340 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长盈”)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 4,500 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盈”)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5月18日 2、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三路6号3栋 3、法定代表人:陈曦 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工业智能系统方案开发、设计;工业智能设备集成;机器人开发 制造;工业智能设备开发制造;工业智能系统技术咨询及工程服务;产销第二类医疗 器械(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广东天机78%股权;陈曦持有广东天机10%股权;深 圳市中泽星光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东天机7%股权(该合伙企业为广东天 机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中盈星光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东天机5%股权 (该合伙企业为广东天机员工持股平台)。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8,176.27 17,694.60 负债总额 7,763.15 6,943.2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1.52 1,001.52 流动负债总额 7,514.44 6,665.12 净资产 10,413.13 10,751.31 2023年1月至3月 2022年1月至12月 营业收入 1,947.19 10,089.45 利润总额 -423.89 -2,679.10 净利润 -339.83 -2,166.87 注:2022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后调整的 风险。 (二)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1年1月18日 2、住所:溧阳市上兴镇通港大道1号-3 3、法定代表人:雷井泉 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 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 器件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通过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对其持股100%。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6,360.54 66,881.08 负债总额 35,871.36 35,041.3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0,585.97 30,748.36 净资产 30,489.18 31,839.74 2023年1月至3月 2022年1月至12月 营业收入 7,189.61 15,766.82 利润总额 -1,350.56 -2,977.70 净利润 -1,350.56 -2,977.70 注:2022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后调整的 风险。 (三)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6月3日 2、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三路6号 3、法定代表人:陈小硕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玻璃及组件的研发、 制造、销售;电子陶瓷及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塑胶及组件的研发、制造、 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73,161.48 631,902.62 负债总额 385,734.29 340,482.1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6,203.42 101,522.76 流动负债总额 338,115.62 291,926.63 净资产 287,427.19 291,420.48 2023年1月至3月 2022年1月至12月 营业收入 120,054.17 769,890.89 利润总额 -3,979.65 2,697.48 净利润 -4,102.18 2,366.43 注:2022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后调整的 风险。 上述3个被担保主体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2,34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在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340万元的前提下,由此产生的本金(包 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 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 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 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2、被担保人: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债权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包含复利和罚 息)、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拍卖费)等。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 合同对应主合同项下债务发生(借新还旧类包括但不限于周转易、周转融、借新还旧 等)和展期的,保证人同意保证期间顺延至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 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3、被担保人: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债权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 费用。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并 确认,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 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 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 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后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65,705.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67,132.65 万元的比例为 29.2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