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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辉开:关于公司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3-59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了简化股东结构,同时也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公司股东永州市福瑞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经纬辉开的 27,656,098 股股份
转让至其实际控制人陈建波先生个人名下。

    2、本次权益变动为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
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
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权益变动情况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辉开”)接到
股东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投资”)及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陈建波先生的通知,2023 年 12 月 14 日福瑞投资与陈建波先生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 27,656,09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81%)通
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其实际控制人陈建波先生,转让完成后福瑞投资不再持
有公司股份。


                                  -1-
    陈建波先生持有福瑞投资 99%的股权,为福瑞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福瑞投资、
陈建波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转让,不涉及
向市场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股份                      本次变动后股份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福瑞投资           27,656,098            4.81%                  0            0.00%
     陈建波                     0            0.00%         27,656,098            4.81%

    二、协议双方情况

    1、转让方

    企业名称: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325620101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陈建波

    主要经营场所: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谷源东路 8 号

    成立日期:2014-12-12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业项目投资;财务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及市场营销
策划。(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
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陈建波持有 99%股权,黄菊红持有 1%股权。

    2、受让方

    名称: 陈建波

    身份证号码:43012419740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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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经查询,陈建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
人名单。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陈建波

    乙方(转让方):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内容

    1、交易证券简称及代码:经纬辉开(300120)

    2、交易数量:2765.6098 万股

    3、交易定价:以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为本次股权转让
价格。

    (二)对价支付与财产份额交割

    1、股权转让款自本协议生效以及标的股权过户完成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2、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的证券账户之日为股权交割日。

    (三)税费承担

    1、转让方、受让方应各自分别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各自依法承担和缴纳因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税金和政府收费。

    2、转让方、受让方为签署、履行本协议所对外聘请的机构、人员而产生的
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是在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权
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
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向中国证券登记


                                  -3-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
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建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