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及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4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 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 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杜烈康、芮斌、倪宣明 2023年12月12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