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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利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3-07-01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规
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已制定
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统筹管理,
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
意《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承 军                 吴良卫               朱 鹰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