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0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又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 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持,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4:4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17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8, 326,164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71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 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51,373,835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2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6,965,429 股,占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310%;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 公司股份 51,360,735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02%。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8,326,1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1,373,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8,326,1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1,373,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8,307,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 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1,354,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2%;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8,307,2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 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1,354,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2%;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56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95%; 反对 1,852,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89%;弃权 1,911,0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610,27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742%;反对 1,852,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3.6060%;弃权 1,911,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9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以下选举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6.1 选举卢庆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7,421,0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4%,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46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81%。 6.2 选举周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7,421,0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4%,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46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81%。 6.3 选举卢颖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7,421,0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4%,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46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8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以下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7.1 选举戴小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7,331,0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7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630%。 7.2 选举厉梁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7,341,0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76%,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24%。 7.3 选举牛翃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7,351,0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32%,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9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019%。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姚启明、龚婷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