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7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162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又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
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持,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4:5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28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4,690,556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88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47,870,344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5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7,177,106 股,占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168%;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21 人,代表
公司股份 67,513,450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21%。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74,690,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70,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1.2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74,690,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70,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1.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 174,421,3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9%;
反对 26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601,14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6%;反对 26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56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1.4 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174,690,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70,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1.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174,690,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70,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1.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74,690,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70,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1.7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74,690,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70,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
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690,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70,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苏丹、申笑冬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