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3-11-15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3-041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金研宋韵企业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使公司总股本
增加从而引起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研宋韵企业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金研宋韵”)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4.9998%,
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金研宋韵企业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小镇黄公望路3幢338工位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钱塘江金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65,100万元
经营期限 2022-11-03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C3XL94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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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46号
杭州金研子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99.8789%;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浙江钱塘江金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0.0606%;
杭州灵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0.0606%。
2、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向 43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5,400,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 授予第 一类 限制性 股票登 记工作 ,授予 登记 完成后 公司总 股本由
2,614,694,040 股增加至 2,620,094,040 股。由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金研宋韵持
有的公司股份数量虽未发生变化,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4.9998%,不再是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金研宋韵企业管理
无限售条
(杭州)合伙企业 131,000,000 5.0101% 131,000,000 4.9998%
件流通股
(有限合伙)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根据公司总股本 2,614,694,040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
占总股本比例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
总股本 2,620,094,040 股计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使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引起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增
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金研宋韵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4.9998%,不再是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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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金研
宋韵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金研宋韵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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