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3-32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 2829 号金科中心 A 栋 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4:00 4、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所持(代理)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127,479,9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074%。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9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336,8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7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53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0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6,949,97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013%。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曾宪维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76,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23%; 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30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5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033,8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87.033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4%;弃 权 3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837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76,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23%; 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30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5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033,8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87.033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4%;弃 权 3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837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76,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23%; 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30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5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033,8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87.033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4%;弃 权 3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837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76,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23%; 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30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5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033,8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87.033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4%;弃 权 3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837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701,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96%; 反对 478,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50%;弃权 30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5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58,7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66.7041%;反对 478,0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582%; 弃权 3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12.837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76,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23%; 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30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5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033,8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87.033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4%;弃 权 3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837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柏婧、夏青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