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
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在 2023 年上半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姓名 签名
郭志成
杨凌
汪献忠
2023 年8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