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06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健,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
债务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硕昌(浙江)
精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何谦、仲维宇、李剑
2023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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