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4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 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09: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5 日 9:15-15:00。 3、召开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光明南路振东科技园振东总 部四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安平先生 7、出席会议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0 人,代表股份 347,999,6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8688%。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306,163,4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79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 26 人,代表股份 41,836,16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7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41,836,1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7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41,836,1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717%。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345,316,7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91%; 反对 43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6%;弃权 2,252,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4,704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73%。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153,2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871%;反对 43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83%;弃权 2,252,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234,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4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3,681,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2201%;反对 4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8%;弃权 2,234,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4,70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52%。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134,5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424%;反对 4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60%;弃权 2,234,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234,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1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3,681,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2201%;反对 4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8%;弃权 2,234,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4,70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52%。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134,5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424%;反对 4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60%;弃权 2,234,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234,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16%。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3,684,9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2212%;反对 4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8%;弃权 2,230,8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0,80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4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138,4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517%;反对 4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60%;弃权 2,230,8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230,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张帅、霍思静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