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雷曼光电: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12-26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币种
下同),发行价格为 6.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61,3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687,684.1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612,315.8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出具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
验字[2023]第 5-00013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
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惠州雷曼”)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
册稿)》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雷曼光电 COB 超高
  1                             53,958.13          53,900.00          35,172.86
        清显示改扩建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9,788.37
           合计                 68,958.13          68,900.00          44,961.23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向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增资
      惠州雷曼系“雷曼光电 COB 超高清显示改扩建项目”直接实施主体,为保障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 35,172.86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雷
曼增资,其中 2,50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剩余全部计入惠州雷曼资本公积。公
司将根据惠州雷曼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增资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惠州雷曼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57256839W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5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06-08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品级发光二极管及 LED 显示屏、电子产品、
LED 照明及其他应用产品,物业租赁,设备租赁,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
程的咨询、设计、安装及维护;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集成电路、软件及通信
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设备、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惠州雷曼 100%股权。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惠州雷曼总资
产为人民币 58,761.30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4,908.72 万元;2022 年度惠州雷
曼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2,175.12 万元,营业利润为人民币 1,030.74 万元,净利润
为人民币 1,006.87 万元。
    经核查,惠州雷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是基于募投
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增
资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公司仍将持有其 100%的股权。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和全资子
公司惠州雷曼同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增资。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有利于募投项
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募
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
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发
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