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0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达信息”)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15,532.1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事项进行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万达信息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521 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5,607,229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7.74 元,截至 2023 年 1 月 9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78,399,952.46 元,扣除本 次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26,256,654.78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52,143,297.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006 号)。公司已对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1 二、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 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可投入金额 1 未来公卫和医疗创新管理服务项目(包括四个子项目) 101,469.85 53,013.00 1.1 未来公卫数字化管理项目 46,250.00 23,500.00 1.2 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DIP)综合应用管理项目 22,260.35 11,500.00 1.3 智能医疗数据能力开放服务平台(Wise-HDP)及应用体系项目 20,759.50 11,113.00 1.4 医疗运营和物联网管理平台创新项目 12,200.00 6,900.00 2 未来城市智慧服务平台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 89,167.30 72,850.00 2.1 市民云开放服务平台 37,296.50 21,100.00 2.2 未来社区运营服务平台 51,870.80 51,750.00 3 企业人力资源数字化平台项目 20,026.00 10,00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89,600.00 59,351.33 合计 300,263.15 195,214.33 1、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的募投项目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备案登记程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至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使用了自筹资金 14,965.55 万元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使用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实际 以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可投入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未来公卫和医疗创新管理服务项目 1 101,469.85 53,013.00 1,221.62 (包括四个子项目) 1.1 未来公卫数字化管理项目 46,250.00 23,500.00 833.87 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DIP) 综合应用 1.2 22,260.35 11,500.00 299.72 管理项目 智能医疗数据能力开放服务平台 (Wise-HDP) 1.3 20,759.50 11,113.00 -- 及应用体系项目 1.4 医疗运营和物联网管理平台创新项目 12,200.00 6,900.00 88.03 2 序 募集资金实际 以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可投入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未来城市智慧服务平台项目 2 89,167.30 72,850.00 11,942.38 (包括两个子项目) 2.1 市民云开放服务平台 37,296.50 21,100.00 7,302.94 2.2 未来社区运营服务平台 51,870.80 51,750.00 4,639.44 3 企业人力资源数字化平台项目 20,026.00 10,000.00 1,801.55 合计 210,663.15 135,863.00 14,965.55 2、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 2,625.67 万元(不含增值税),其 中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金额为 566.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费用金额 以自筹资金支付的金额 序号 发行费用类别 (万元) (万元) 1 保荐及承销费 2,241.42 377.36 2 律师费 169.81 141.51 3 审计及验资费 141.51 23.58 4 证券登记费 24.11 24.11 5 印花税 48.82 -- 合计 2,625.67 566.56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 况 根据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本次将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965.55 万元,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566.56 万元,置换金额合计为 15,532.11 万元。 根据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对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的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能根 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四、本次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 3 金额合计为 15,532.11 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 进行了预先投入,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申请文件内容一致,不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置换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 4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万达信息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万达信息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521 号); 5、《关于万达信息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