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12-05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3-052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2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95%;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为公司曾用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办理 7.2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
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69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
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9.6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
4、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62,833.7040 万股的 3.18%。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1,783.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84%,占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9.18%;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16.5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 10.83%。
5、激励对象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68 人,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出权益数量 公告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比例
郑效友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2.50% 0.08%
原董事、副总经
唐惠兴 中国 30.00 1.50% 0.05%
理
张海斌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2.00% 0.06%
董事、原研发总
郑金旺 中国 40.00 2.00% 0.06%
监、技术总监
姚建林 中国 原董事 30.00 1.50% 0.05%
常丞 中国 原副总经理 20.00 1.00% 0.03%
程锦生 中国 副总经理 40.00 2.00% 0.06%
徐志军 中国 原财务总监 30.00 1.50% 0.05%
赵国性 中国 研发总监 25.00 1.25% 0.04%
陆德华 中国 财务总监 8.00 0.40% 0.01%
董事会秘书、副
王艳 中国 30.00 1.50% 0.05%
总经理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440.50 72.03% 2.29%
(357 人)
预留部分 216.50 10.83% 0.34%
合计 2,000.00 100.00% 3.18%
注: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较《激励计划》披露情况有差异系公司进行
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所致,详情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入所致。
6、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
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7、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
2、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5.5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
第二个归属期 1、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 亿元;
制性股票
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6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0 亿元;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6.5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
2、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5.5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的限
第二个归属期 1、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 亿元;
制性股票
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6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0 亿元;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6.5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前
一年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
“合规”、“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规 不合格
考核得分 80 分以上 70-80 分 60-70 分 60 分以下
个人归属系数 100% 80% 7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专项核查意见》。
4、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707.80 万股,归属人数 352 人,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办理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10.80 万股,归属人数 17 人,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
11、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办理完成
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517.95 万股,归属人数 336 人,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
13、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
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3 月 12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778.50 万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62,833.704 万股
的 2.83%,均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首次授予人数:368 人
4、首次授予价格:9.6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出权益数量 公告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比例
郑效友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2.50% 0.08%
原董事、副总经
唐惠兴 中国 30.00 1.50% 0.05%
理
张海斌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2.00% 0.06%
董事、原研发总
郑金旺 中国 40.00 2.00% 0.06%
监、技术总监
姚建林 中国 原董事 30.00 1.50% 0.05%
常丞 中国 原副总经理 20.00 1.00% 0.03%
程锦生 中国 副总经理 40.00 2.00% 0.06%
徐志军 中国 原财务总监 30.00 1.50% 0.05%
赵国性 中国 研发总监 25.00 1.25% 0.04%
陆德华 中国 财务总监 8.00 0.40% 0.01%
董事会秘书、副
王艳 中国 30.00 1.50% 0.05%
总经理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435.50 71.78% 2.28%
(357 人)
预留部分 221.50 11.08% 0.35%
合计 2,000.00 100.00% 3.18%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
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②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③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
所致。
④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较《激励计划》披露情况有差异系公司进行了董事
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所致,详情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3 日
2、预留授予数量:30.00 万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62,833.704 万股的
0.05%,均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预留授予人数:19 人
4、预留授予价格:9.4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公司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出权益数量
股本总额比例
股) 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0.00 1.50% 0.05%
(19 人)
合计 30.00 1.50% 0.05%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②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③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
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变动情况
(一)第一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83 名调整为 368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做调整,首次授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83.50 万股调整为 1,778.50 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216.50 万股调整为 221.50 万股。
(二)第二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628,337,0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2.20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6 日。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首次及预留授
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69 元/股调整为 9.47 元/股。
(三)第三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由于 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16 名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9.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68 人调整为 352 人,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为 707.80 万股。
(四)第四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①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628,337,040
股变更为 635,415,040 股,因此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 635,415,0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85655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首次
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47 元/股调整为 9.08 元/股。
②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3.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数由 19 人调整为 17 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0.00 万
股调整为 27.00 万股。
(五)第五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由于 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16
名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25.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数由 352 人调整为 336 人,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限制性
股票为 517.95 万股。
(六)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2023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①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755,523,040
股变更为 760,702,540 股,因此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 760,702,5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2775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3 年 6 月 29 日。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
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08 元/股调整为 8.75 元/股。
②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1.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数由 17 人调整为 15 人,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16.20 万股调整为 14.40 万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为 7.20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
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
明
1、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 7.2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1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2、归属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因此本次
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
二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
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号 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1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 件。
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
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 12 个月内
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 12 个月
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2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属条件。
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 19 名激励对象中:第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 一个归属期内有 2 名激励对象因
3 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个人原因离职,第二个归属期内有
上的任职期限。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预
留授予仍在职的 15 名激励对象符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公司层面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要求需满足下 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
列两个条件之一:①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 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亿元;②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6 亿元。 第 ZA12411 号):2022 年度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546,942.64 万元,剔除
4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 91,246.26 万元,符合公司层面第
据。 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达标。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
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施,依据归属前一年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
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
预留授予在职的 15 名激励对象
如下:
5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规 不合格
为“优秀”,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得分 80 分以上 70-80 分 60-70 分 60 分以下
均为 100%。
个人归属系数 100% 80% 7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系数。
4、对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六、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
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3 日
2、归属数量:7.20 万股
3、归属人数:15 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8.7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万股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予 本次可归属限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总量的百分比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24.00 7.20 30.00%
他人员(15 人)
合计 24.00 7.20 30.00%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0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
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归属 7.20 万股限制性
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
九、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未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
1、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东富龙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归
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
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
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7.20 万股,总股本将由 76,070.2540 万股增加至
76,077.4540 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三、备查文件
1、《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