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11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本次会
议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美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核,会议以记名
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关于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制定的《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利于加强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的长期绑定,
强化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有
利于强化内部激励,积极应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员工薪酬体系,突出奋斗、贡献的价值导向,激励人才在成长的过程中
保持价值创造的动力;
2、公司本次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遵循自愿参与原则,审议相关
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在本持股计划实已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了员工
意见,相关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
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