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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02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 日下午 2:30;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 年 8 月 1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2)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2023 年 8 月 1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83 人,代表股份 86,142,022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3.973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76 人,代表股份 1,341,11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3732%。

    3、公司董事 5 人,出席 5 人;公司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公司董事
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中长

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128,322 股,反对 0 股,弃权 13,70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1%,同意票超过了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21,569 股,反对 0 股,弃权 13,70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事业合伙人中
长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128,322 股,反对 0 股,弃权 13,70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1%,同意票超过了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21,569 股,反对 0 股,弃权 13,7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汤瑞昌律师、游志平律师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