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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达: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公司出让其部分股权的公告2023-11-18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3-057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公司出让其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公司出让其部分股权的议案》,为进一

步优化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中海达”)的股东结构,为其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和属地资源,

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公司拟由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德清联创”)以人民币 3,390 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浙江中海达

20%股权。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中海达约 35.53%

的股权,浙江中海达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

    针对本次交易事项,公司与德清联创、浙江中海达、吴文荣、张叶

廷签订《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公司

出让其部分股权的公告》。

    二、终止交易的情况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公司与德清联创就落实推进股权

交易事项及后续相关管理安排进行了持续的商议沟通,但交易各方最

终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股权转让款项支付。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三条第 5 款规定:协议各方一致同意,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论何种原因引致德清联创未向公司

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本协议提前终止。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前述约定,终

止本次股权交易事项。公司于本公告日与德清联创、浙江中海达、吴

文荣、张叶廷就终止本次股权交易事项签订了《关于浙江中海达空间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的协议书》 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德清联创(乙方)、浙江中海达(丙方)、吴文
荣(丁方 1)、张叶廷(丁方 2)就终止本次股权交易事项签订了《终
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三条第 5 款的约定,已产生触发终止
交易的情形。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就股权交易事项达成如下约定,
以资共守。

   2、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此前共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终
止股权转让交易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再对股权交易事项承担相应责
任。
   3、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各方一致确认,甲、乙双方均无需因
股权转让交易的终止承担相应的责任。

   4、协议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保密信息,保密义务不
因交易的终止而终止,除非获得其他方书面同意。

    四、决策程序
    由于《股权转让协议》已明确约定了终止条件,本次终止股权转
让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五、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双方尚未收付股权款、未办理股权过户登记

和工商变更。根据《终止协议》,公司与德清联创均无需因股权转让

交易的终止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公司及浙江中海达生产经营正常,

各项工作持续稳步开展。终止本次股权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

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
    2、《关于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的协
议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