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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裕重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0-17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3-082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事务所”、“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由于原审计机构致同事务所服务合同期限已结
束,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
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1
   (4)注册地址:上海市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
业人员总数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事务所 2022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2 年度立信事务所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
费 8.1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金亚科技、周旭
 投资者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讼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辉、立信事务所
                                            过程中         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80 万元        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立信事务所等     2016 年报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

    5、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

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82名从业人员近

                                        2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耀华先生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耀华先生、马玉霞女士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志伟先生

    王耀华先生 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 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马玉霞女士 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 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黄志伟先生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 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2、上述人员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费用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不含差旅费、食宿费,差旅食宿费用最高

限额人民币 10 万元),系结合业务规模、公司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因素协商确定。

    二 、 拟 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3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并对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立信事务所开展

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原审计机构致同事务所服务合同期限已结束,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和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5 月联合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事务所与致同

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会计

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致同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 、 拟 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

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事务所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

信息后,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会议,同意聘任立

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
    1、事前审核意见:由于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

务合同期限已结束,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恰当。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要

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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