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3-12-02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3-093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1月3日,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德泽”)与常州新北区嘉
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常州德泽将其
持有的公司48,192,7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转让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17%(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后公司总股份数的6.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
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近日接到常州德泽的通知,其与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的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一、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3年12月1日,常州德泽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3年11
月30日。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常州德泽持有公司股份219,879,484股,占公司总股
份数的28.13%(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份数的28.60%),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8,192,772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17%(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份数的
6.2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转让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户后总股本比例 户后总股本比例
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 268,072,256 34.86% 219,879,484 28.60%
常州和嘉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 0 0 48,192,772 6.27%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根据《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证券账户名称为常
州和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
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3、受让完成后,常州德泽和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的规定。常州新
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时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
本次受让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