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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尔利: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3-095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

                                     1
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12 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对《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3 年 12 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为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3 年 12 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2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 年 12 月)详见同日刊
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 年 12 月)详见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 5,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额度为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
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
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保函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及公司部分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保函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
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分离式保函等。就上述业务,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分行签署编号为 2023 常保额字第 00017 号的《保函授信额度协议(4.0
版,2023 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


                                     3
的各项文件。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孙公司上海维尔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持有上海维尔利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上海维尔利环保新能
源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维尔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维尔利再生”)
100%股权。即公司通过上海维尔利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维尔利再
生 51%股权。因经营需要,现上海维尔利再生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人民币为 1,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现公司拟按
51%的股权比例为其中的 510 万元提供担保,其余金额由上海维尔利环保新能源
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借款能够为上海维尔利再生获取必要的
资金支持,有助于上海维尔利再生经营的持续稳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
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
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相关事项。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日刊载的《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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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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