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 股份 245,746,410 股,占股份总数的 60.1264%,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委托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216,472,48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2.964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9,273,92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7.162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40,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267,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40,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267,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40,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267,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40,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267,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617,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73%;反对 12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44,5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80%;反对 12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40,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267,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36,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58%;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263,7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