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纳川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16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董事会审议聘任的总经理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

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本次聘任总经理的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聘任吴晓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翁国雄:                       .




余雪松:                       .




苑宝玲:                       .




时间:二○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2-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