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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宇药业: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抵押反担保的公告2023-08-15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8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抵押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3年4月25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

元的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确定。会后

根据公司内部讨论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额确定为3亿元。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抵押反担保的议案》,为增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

公司拟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该指定行为已获得高新投融资担保的其他股东同意)

签订《担保协议书》,约定高新投融资担保为公司按期还本付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担保期限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

两年。同时,公司拟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及翰宇生物科技(大理)

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向高新投融资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核准范围内办理上述抵押反担保相关事项

并签署《反担保抵押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提供抵押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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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樊庆峰

    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

单元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

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

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与公司的关系: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981,416.58                        953,648.40
       净资产                                 864,527.24                        851,221.49
        项目            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7,216.58                       98,020.74
       净利润                                     5,455.24                       73,441.3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为本期发行公司债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2、担保方式:高新投融资担保为本次公司债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为公司

本次公司债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两年;

    4、反担保情况:高新投融资担保为抵押权人,公司、翰宇生物科技(大理)有限

公司为抵押人。公司应与高新投融资担保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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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向其提供反担保,是为了增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方案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信良

好,经营情况稳定,本次反担保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

反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董事

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是为了增强公司债券发行的

偿债保障,有利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13.2亿元,实际已提供担保总余额8.1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4.5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4.27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3.8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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