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关于控股股东之一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3-08-07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之一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一、股份减持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减持
计划实施完成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控股
股东之一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渡科技”)计划自可减持之日起
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万股。公司于
2023年8月7日收到普渡科技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该减持计划期间,普渡科
技未减持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普渡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125,049,785股,占聚光科技总股本(已剔除回购股份数量)的27.87%,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普渡科技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该减持计划期间,普
渡科技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821,600 11.55 51,821,600 11.55
普渡 其中:无限售
51,821,600 11.55 51,821,600 11.55
科技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注:表中所指占总股本比例,为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
数 448,737,600 股计算得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情况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
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止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已到期实施完毕,公司
已就其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未来减持计划
特别提示:持股本公司股份 51,82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的 11.55%)的控股股东之一浙江普渡科技有
限公司计划自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600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4%。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普渡科技《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
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浙江普渡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51,82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34%,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回购股份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
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普渡科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减持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聚光科技回购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普渡科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
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普渡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普渡科技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来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