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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舒泰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核查意见2023-06-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舒泰神(北京)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发行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有关规定,对舒泰神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
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履行的内部程序及股
东大会授权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有关的决议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舒泰神(北京)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舒泰神(北
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


                                      1
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后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大会已授权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调整本次发行方案所涉及事项均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主要为“STSA-1002 和 STSA-1005 联合用药项目”不再使
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投资金额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相应调减本次募集
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58,000.00 万元调减至不超过 38,148.15 万元,具体如下:

        (一)调整前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58,000.00 万元,在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创新药物研发项目                           73,125.00            58,000.00
                        合计                                    73,125.00            58,000.00

        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创新药物的临床研究,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73,125.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58,000.00 万元,以满足部分在研产品从现阶段
至 2025 年的研发资金需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
          项目名称       药品类别   投入类别           适应症         总投资额
号                                                                                    集资金
        BDB-001 注 射   治疗用生                   中重度化脓性汗
1                                   临床投入                            7,050.00      6,729.75
        液              物制品 1                   腺炎




                                               2
                        类                         ANCA 相关性血
                                                                       12,415.00      9,058.40
                                                   管炎
                                    药学费用              -             9,160.00      9,160.00
                                                   伴有抑制物的血
                                    临床投入       友病 A 或 B 患者     3,900.00      3,000.00
                        治疗用生
        注   射   用                               出血按需治疗
2                       物制品 1
        STSP-0601                                  不伴有抑制物的
                        类
                                    临床投入       血友病 A 或 B 患    10,200.00     10,200.00
                                                   者出血按需治疗
        STSA-1002 和    治疗用生                   II 期拓展至急性
3       STSA-1005 联    物制品 1    临床投入       呼吸窘迫综合征      30,400.00     19,851.85
        合用药          类                         (ARDS)
          合计                 -        -                 -            73,125.00     58,000.00

        (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8,148.15 万元,在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创新药物研发项目                           42,725.00            38,148.15
                        合计                                    42,725.00            38,148.15

        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创新药物的临床研究,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42,725.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8,148.15 万元,以满足部分在研产品从现阶段
至 2025 年的研发资金需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
          项目名称       药品类别   投入类别           适应症         总投资额
号                                                                                    集资金
                                                   中重度化脓性汗
                                                                        7,050.00      6,729.75
                        治疗用生                   腺炎
        BDB-001 注 射               临床投入
1                       物制品 1                   ANCA 相关性血
        液                                                             12,415.00      9,058.40
                        类                         管炎
                                    药学费用              -             9,160.00      9,160.00
                        治疗用生                   伴有抑制物的血
        注   射   用
2                       物制品 1    临床投入       友病 A 或 B 患者     3,900.00      3,000.00
        STSP-0601
                        类                         出血按需治疗



                                               3
                                           不伴有抑制物的
                            临床投入       血友病 A 或 B 患   10,200.00   10,200.00
                                           者出血按需治疗
      合计              -       -                 -           42,725.00   38,148.15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发行方案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发行方案的调整事项。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不构成发行方案重大变化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主要调整内容如下:“STSA-1002 和
STSA-1005 联合用药项目”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投资金额全部由
公司自筹解决,相应调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58,000.00 万元调减至不
超过 38,148.15 万元。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发行方案重大变化事项
包括:1、增加募集资金数额;2、增加新的募投项目;3、增加发行对象或者认
购股份,其中增加认购股份既包括增加所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总量,也包括增
加个别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数量;4、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减少募集资金、减少募投项目、减少发行对象及其对应的认购股份并相应
调减募集资金总额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了重大变化。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系减少募投项目、减少募集资金,不构成发行方案
重大变化,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
整不构成本次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本次方案调整不影响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发


                                       4
行方案调整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
次发行的授权范围,决策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发行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严   强                吕   雷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