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2023-06-29
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23-34-02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概述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实际
实施进展的调整,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舒
泰神”)于 2023 年 0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
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四川医药生产基地项目),上述议案已于 2023
年 06 月 28 日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舒泰神”)
与眉山市东坡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中心”)、眉山经济开发区
新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订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经东坡区人
民政府批准,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收回四川舒泰神位于经开区新区规划范围内科工
园北路与本草大道交叉的东北角的 1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土地面积为
248,199.25 平方米(约 372.29 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
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土地储备中心与四川舒泰神双方平等
协商,就土地储备中心有偿收回四川舒泰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相关事
宜达成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收储土地基本情况
四川舒泰神使用的 1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经开区新区规划范围内科
工园北路与草本大道交叉的东北角,证书号为:川(2020)东坡区不动产权第
0001179 号,使用权面积为 248,199.25 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用途均为
工业。
(二)收储补偿费用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总价 4,468 万元获得补偿款。
(三)补偿款项支付办法
本协议签订后,四川舒泰神将该宗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相关原始合
同、资料、票据交付土地收储中心。拟收回储备的该宗地涉及的债权债务由四川
舒泰神自行清偿解决,宗地需达到无抵押状态。由眉山经开区新区管委会负责督
促四川舒泰神完成地上相关构筑物、附着物搬迁拆除工作。待该宗地重新以整体
或分宗依程序出让且竞得人以出让宗地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 30 个工作日内,
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出让宗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额支付收储补偿款,直至支付
收储补偿款合计 4,468 万元为止。但在付款前,如拟收储土地存在抵押、查封或
者限制不动产登记的除外。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土地收储中心责任和义务
土地收储中心按约定的条件、时间和金额支付四川舒泰神补偿款。
2、四川舒泰神责任和义务
(1)四川舒泰神在签订本协议时将其所拥有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涉及的
相关原始资料、票据移交土地收储中心,否则土地收储中心有权不予付款。涉及
的债权债务由四川舒泰神自行清偿解决,所有宗地需达到无抵押状态。
(2)四川舒泰神在本协议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由眉山经济开发新区管委
会负责督促四川舒泰神完成本宗地上相关设施设备、附着物搬迁、拆除工作,并
向土地收储中心交付土地。
(3)待四川舒泰神配合眉山经济开发新区管委会完成拟收回土地上相关设
施设备、附着物搬迁、拆除工作并经土地收储中心验收、移交土地并确认后,土
地收储中心按补偿款项支付办法支付四川舒泰神补偿款。但在付款前,如拟收回
土地存在抵押、查封或者闲置不动产登记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土地收储中心未按约定条件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
付利息。若四川舒泰神违约,向土地收储中心支付违约金 100 万元(大写:壹佰
万元整),并造成土地收储中心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储
中心的诉讼费、保全费和律师代理费等。
(六)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土地收储中心、四川舒泰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向土地收储中心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伍份,土地收储中心、四川舒泰神各执贰份,鉴证单位眉
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理委员会壹份。
(八)本协议经土地收储中心、四川舒泰神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次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标的资产系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并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
实施建设四川医药生产基地项目的相关配套用地。根据公司前期发布的《关于眉
山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1),公司 2020
年 03 月竞得编号为 D-210 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 248,199.25 平方
米,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4,468 万元。由于该募投项目已终止,标的土地已确定无
后续发展规划用途,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川舒泰神后期如收到土地收储中心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后,将存放于舒泰神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或对外投资需要在履行审批程序后作
出安排。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具体实施内容、进
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视各方后续具体实施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