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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通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5-24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 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5%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归属价格:6.977 元/股(调整后)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
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 10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525.00 万股,约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0,267.5973 万股的
1.735%。其中,首次授予 420.0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388%;
预留 105.0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7%。
   (3)授予价格:6.977 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
可以以每股 6.977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一致。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 人,包括公告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
(含分、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预留授予 3 人,包括董事会认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25%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25%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25%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         25%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内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
和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授予,则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40%
                                         2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考核各年度的营业收入绝对值(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
排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2.60              100%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2.36≦X<2.60              80%

                                                 X<2.36                 0

                                                 X≧2.85              1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2.59≦X<2.85              80%

                                                 X<2.59                 0

                                                 X≧3.20              1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2.91≦X<3.20              80%

                                                 X<2.91                 0

                                                 X≧3.60              100%

       第四个归属期          2025           3.27≦X<3.60              80%

                                                 X<3.27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内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授予,预留授
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各年度的
营业收入绝对值(X),2023 年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
下表所示:



                                             3
                                               营业收入(亿元)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2.85               100%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2.59≦X<2.85               80%

                                                     X<2.59                   0

                                                     X≧3.20               1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2.91≦X<3.20               80%

                                                     X<2.91                   0

                                                     X≧3.60               1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3.27≦X<3.60               80%

                                                     X<3.27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O、E、
A、I、U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O                E                A            I            U
      考核结果
                       (杰出)       (超出预期)     (符合预期)   (待改进)   (不胜任)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
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4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
良反映,并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
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4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限制性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票剩余数量
2022 年 4 月 28 日   6.977 元/股   420.00 万股     2人          105.00 万股
                                           5
                      (调整后)
                      6.977 元/股                              90.00 万股(本次
2022 年 11 月 24 日                 15.00 万股      3人
                      (调整后)                                   已作废)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105 万股,其中 90 万股未能
在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
对象,因此预留部分的 9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 万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激励对象人数为 2 人,实
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为 105 万股。
     2、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0,267.5973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4 元(含税)。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实施权益
分配。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30,335.9723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9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2,730,237.51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相应调整。
     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 2022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调 整 后 的 授 予 价 格
=7.00-0.014-0.009=6.977 元/股。

                                            6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05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孙鹏回避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
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合归属条件
    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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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2 年,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众会
    值不低于 2.60 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 2022
                                                                  字(2023)第 01401 号):2022
    年度营业收入值低于 2.60 亿元但不低于 2.36 亿元,公司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8
    层面归属比例为 80%;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值低于 2.36
                                                                  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
    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
                                                                  10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
    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O、E、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A、I、U 五个档次,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            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
    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
                  O(杰   E(超出   A(符合   I(待改   U(不胜   果均为“O(杰出)”或“E(超
      考核结果
                  出)    预期)    预期)     进)      任)     出预期)”或“A(符合预期)”,
     个人层面归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100%      100%       50%        0
       属比例                                                     1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将统一办理 2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处理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 年 4 月 28 日
   (二)归属数量:105 万股
   (三)归属人数: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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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授予价格:6.977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姓名        国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
                                         票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孙鹏        中国      董事、总经理         300.00         75           25%
二、核心管理人员
 Liu Jinxiang   美国      子公司总经理         120.00         30           25%
                   合计                        420.00        105           25%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5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
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
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归属 10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
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 2 名激励对象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05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9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
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符合归属条件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
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
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05 万股,总股本将由 30,335.9723 万股增加至 30,440.9723 万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
备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履行了相应的
审议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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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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