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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6-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院”或“公司”)2016年度创业
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电
科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8号文)核准,电科院非公开发行普
通 股 ( A股 ) 38,322,487.0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13.83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529,999,995.2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5,661,672.72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
衡验字(2016)00167号验资报告。

     电科院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
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电科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截至 2023 年 5       投资进度
                      资总额                                             使用状态日期
                                       月 31 日)
直流试验系统技                                                           2023 年 6 月 30
                       38,000          33,344.57           87.75%
  术改造项目                                                                  日
 归还银行贷款          15,000          13,566.16            ——              ——


                                           1
    合计           53,000           46,910.73         ——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
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
进行了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
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
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现投资效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大部分建设任务,部分试验设备和系统已达到可用状态,
可以完成特高压换流变压器、直流电抗器、直流避雷器等相关试验任务,还可以
完成直流高压开关设备环境综合试验、绝缘试验、雷击试验、抗电磁干扰试验、
强电磁脉冲试验等任务。截止2023年5月31日,本项目已完成部分固定资产转固,
金额为32,751.59万元,项目整体工程进度为92.02%;募集资金投入总计33,344.57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占投资预算87.75%。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工程技术方案几经调整和优化,其目的是为了适应今
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高压直流输电、海工装备技术发展需要和保障电网与装备
运行安全需要。然而,因实现本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指标的100Hz短路试验发电机
设计技术难度大、生产制造周期长,其一部分部件供应商未能按期供货,且施工、
安装、调试工作量十分繁重(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主机、拖动电机、电源、起动、
励磁、油系统、控制与测量等安装、调试),加之各种外部因素叠加,导致本项
目未能在2023年6月30日完工。

    目前,短路试验发电机所需的部分配套部件仍未到货,公司正在积极与供应
商沟通交涉,催促其尽快交货。研发中心工程部也将根据设备到货情况,及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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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施工建设。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
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五、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电科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东吴证券对电科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施进           冯洪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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