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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2023-05-04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方电热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轶                联系电话:021-2315352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金龙               联系电话:021-2315371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是
                 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4 月 6 日
                                           重点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
                                           范的相关内容,包括相关法规及适用范围、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要点总结以及募集资金
                                                       管理和监督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向公司董秘进行专题访谈,
                                                       了解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后续是否会继续建设及项目
                                                       的必要性,后续进度安排等
                              前次募集资金的部分投资项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问题。并在现场检查时参观
                                    目涉及延期
                                                       了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核
                                                       查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流水,
                                                       了解涉及延期项目的募集资
                                                             金实际支出。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诺
                                                               施
           1、关于股份流通及限售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承担五险一金员工补缴金额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保证公司分红能力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履行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
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无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 轶                       李金龙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