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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热: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3-07-25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3-057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
任的风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3)合同在收到预付款后才能正式生效,存在无法履约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有无重大影响的说明
    合同的签署表明公司的研发与制造能力得到了多晶硅行业客户的高度认可,也体现了公司
的行业地位。若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
司经营的独立性。


    一、合同签署情况
    1、近日,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电
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东方”)及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瑞
吉”)与西宁红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红石”)签署了《供货合同》。根据上述合
同,镇江东方及东方瑞吉为西宁红石生产多台套加热器及还原炉,合同总价(含税,下同)为
人民币 25,774 万元整(大写:贰亿伍仟柒佰柒拾肆万元整),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预付款
到账 5.5 个月开始交货,7 个月内完成交货。
    上述合同总价为 25,774 万元,超过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达到公司制定
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披露标准。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简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根据网站“天眼查” (https://www.tianyancha.com/)查得的资料,合同对手方基本信
息如下:
    公司名称:西宁红石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硅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姜云升
    实缴资本:100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9-03-28 至 无固定期限
    统一信用证代码:91632900MA75979R00
    经营范围:金属硅、金属硅粉、高纯硅、多晶硅材料、硅片、电池片、组件、液氩、石灰、
无尘塑料制品、纸质包装材料、石墨制品、木制托盘、金属材料(钢材)、阀门、管件、螺栓、
垫片、氮化硅制品、劳保防护用品、光伏产业链产品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
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西宁红石与公司、镇江东方及东方瑞吉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最近三年与西宁红石没有发生类似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西宁红石的控股股东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光伏行业多年,是行业内的龙头
企业之一,与公司合作多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多台套冷氢化辐射式加热器、氮气加热器、氢气加热器、三氯氢硅合成加
热器及还原炉。
    2、合同打印日期:2023 年 7 月 14 日、2023 年 7 月 25 日。
    3、合同金额:25,774 万元。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预付款到账 5.5 个月开始交货,7 个月内完成交货。
    5、交货地点:海东市互助县红崖子沟乡上寨村海东红狮半导体有限公司厂区内。
    6、支付方式:按预付款、进度款、发货款、安装款、调试款和质保金分阶段支付。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合同还另外对设备及相关服务,设备质量标准及性能指标,包装要求,装运条件及交
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调试与验收,售后服务,监造检查、质量及权利担保,声明、保证
和承诺,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保密,索赔、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的风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
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3、合同在收到预付款后才能正式生效,存在无法履约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合计金额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38.19 亿
元的 6.75%,根据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顺利签订,标志着公司相关产品得到了多晶硅行业客户的充分认可,彰显
了公司的行业地位。
    2、上述合同若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且不影响公
司经营的独立性。


    七、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及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东方瑞吉与西宁红石签订的《供货合同》;
    2、镇江东方与西宁红石签订的《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